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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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涂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涂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属财政预算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对乡镇在职人员实行管理和服务。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一)抓产业聚特色,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围绕县委“3+3+3”产业体系构建,按照涂山“一片、一叶、二园”规划,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加大产业发展,确保农业生产目标完成,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进程,进一步厚植农业发展根基;优化城乡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扩大就业,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着力培育本地柑橘、石榴、肉牛羊养殖等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做好农旅融合、城乡融合,实施园区建成景区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农旅融合。使基层建设得到提升和优化,群众经济水平得到提高。

(二)筑根基提效能,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专题学习等形式,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纠“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三)强保障优服务,着力推进民生服务水平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压实责任,共建共享,严格落实社会保障等各项惠民政策,统筹推进辖区社会保障、就业扶贫、医保服务、民族宗教、防汛抗旱、通信、卫计等重点工作,加快优化公共服务质量,加快促进国防教育,加快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事业发展。抓好民生工程,多谋民生福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坚持绿色发展,常态长效提升镇域环境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耕地非粮化现象发生,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提高精耕细种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路长制工作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五)稳大局保安全,着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为民服务、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的能力水平,健全基层协商议事规则,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定、民事民办”的村民自管自治模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二是不断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安全教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筑牢安全生产堤坝。三是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社会治理建设,推进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涂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785.3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0.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结转上年资金236.7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785.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5.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78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77万元,占64.9%;项目支出275.63万元,占3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85.3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结转上年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5.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76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万元、农林水支出43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5.3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30.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结转上年资金236.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76万元,占30.4%;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6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16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7.2万元,占0.91%;农林水支出438.27万元,占55.8%;住房保障支出35.61万元,占4.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8.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3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1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4.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7.6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17.9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5.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涂山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涂山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涂山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785.3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445.71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86.8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52.8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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