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二)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拼经济谋发展
一是项目争取方面:紧紧抓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契机,进一步加大道路、水利、产业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组织管理,推进项目快速实施。谋划项目34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1个;水利项目12个;交通项目7个,林业1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203.5万元,力争谋划项目落实落地。
二是招商引资方面:继续举全镇之力招商,四面八方跑招商,千方百计找项目,广泛开展招商对接活动,推进以商招商、乡情招商。开展招商引资座谈会、上门走访行动,加强与木马籍在外企业家的联系,大力推介我镇资源优势、地域优势,主动引导、鼓励和支持木马在外知名人士回乡创业,营造全民招商良好氛围。力争来年引进4个千万以上投资项目。
二、千方百计固农业促振兴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围绕现有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打造集生态农业、文旅观光、乡村建设为一体的兴乡富民产业带,全力发展现代农文旅融合产业区。二是扛牢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落实“田长制”,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常态化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种粮补贴,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1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5万吨。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我镇现有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确保我镇1013户2724脱贫人口不发生返贫或者规模性返贫。全体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定期对本辖区内开展排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监测户、监测户以外的非脱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力争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四是培养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围绕现有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立足“一群两心三圈”发展思路,打造集生态农业、文旅观光、乡村建设为一体的兴乡富民产业带,力争在3年时间内,在全镇建设5家以上精品康养民宿,将木马打造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剑门蜀道后花园”。
三、持续用力夯基础补短板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联系对接,积极争取、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道路、水利、电力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补齐基础短板,提升服务承载力,继续推动通村水泥路建设,争取全镇断头路硬化应通尽通。
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健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千村示范工程”,配齐配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农膜、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守生态红线。
补齐精神文明短板。全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引导全镇干部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补齐人才培育短板。大力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和乡土人才;实施返乡创业计划,吸引大学生、退伍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培育壮大新乡贤队伍。
四、铁腕手段化风险保民生
探索鳏寡孤独等特殊人群便民服务体系,建立基本保障全面覆盖、兜底保障无缝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加大各类保障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大力开展低、五保专项清理整顿。巩固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间有效衔接。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务实推动国省市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细落实,抓好道路交通、危化品、自建房、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同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特殊极端天气常态化监测预警,持续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巩固森林防灭火成果。
五、坚定不移抓作风优服务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让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进一步明晰政府权责清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将人民至上铭心践行。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走深走实“网上群众路线”,持续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问题。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同步发力,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精文减会、规范检查调研,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抓落实抓发展。
让实干担当蔚然成风。把抓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弘扬“三干”“五皮”精神,以清廉正气筑牢本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防控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338.4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及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33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8.4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33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68万元,占66.17%;项目支出452.74万元,占33.8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38.4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及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8.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7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84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8.4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1.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7万元,占22.54%;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2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5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28.56万元,占2.13%;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占0.67%;农林水支出847.48万元,占63.32%;住房保障支出63.31万元,占4.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80.8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4.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26.0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1.67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97.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3.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基本退休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无下属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26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1338.4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785.53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24.4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428.4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