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残联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坚持稳进与提质并举,激发经济发展新动力。一是抓好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强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二是抓好招引固投。按照“村村有任务、人人有指标”的思路,继续落实好信息推介、招引任务;镇固投工作专班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抓好产业发展。继续深化落实全镇“一区三园多点”(1+3+N)产业布局,不断巩固培育以优质粮油、贵妃枣、冬桃、烤烟、肉牛羊养殖等为主的地域性特色主导产业,推动香沉由农业大镇向农业强镇转变。
2.坚持建设与发展并进,续写乡村振兴新篇章。一是牢守返贫底线。202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县衔接办统一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以国、省“两考一评”为指挥棒,同县生态环境局、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等帮扶单位一道,扎实采取帮扶措施,用好用活帮扶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刚性要求。二是强化增收措施。积极拓宽稳定增收路径,扎实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依托广安市对口帮扶、浙广东西部协作劳务协作转移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外出务工,同时在镇域内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使用监测户、脱贫户等低收入群体,努力达到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标准。三是推进乡村建设。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我们将继续争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项目,推动镇村面貌再上新台阶。
3.坚持治理与保护并齐,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省环保督察为契机,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严格落实河(库)长制,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确保河(库)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三是大力推行发展方式低碳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管护,探索发展林下特色经济,壮大绿色富民产业;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综合利用,加大农膜、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引导群众形成节约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坚持保障与改善并行,增添惠民利民新福祉。一是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居民两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抓好就业保障,建立劳动者就业培训体系;健全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退役军人关爱保障机制。二是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巩固提升香沉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持续抓好医疗卫生提标扩能建设,推动香沉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等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香沉信用社、邮政银行服务乡村建设金融能力,进一步完善集镇功能配套。三是巩固提升基础建设。重点聚焦王家河流域治理、群英水库水源地治理、九五水库病险整治、龙台水库扩容治理、冬桃产业提质扩面等重点项目建设。
5.坚持防范与化解并重,提升基层治理新水平。一是牢守安全生产底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组、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电信诈骗、非法融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坚决防范重大风险。继续做好政府历欠债务化解工作,力争在明年有新突破;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继续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风险防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63.0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7.21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86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3.0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86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48万元,占66.45%;项目支出289.56万元,占33.5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63.0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7.21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3.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19万元、国防支出0.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万元、农林水支出47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3.0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97.21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19万元,占30.84%;国防支出0.50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6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6万元,占6.36%;卫生健康支出17.91万元,占2.08%;城乡社区支出8.5万元,占0.98%;农林水支出472.62万元,占54.76%;住房保障支出40.11万元,占4.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7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7.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包括日常信访事务处理等。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5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3.4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0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9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8.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8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81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34.9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乡镇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7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1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办公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863.0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02.32万元;运转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94.4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66.2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应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五、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应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反映用于乡村内街巷和农田间机耕道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应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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