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事项。
(二)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提升组织力。一是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途径、新方法,提升工作效能。
2.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实力。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农民创业创新,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引进一批高质量、高效益的项目。三是推动乡村振兴。科学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改善基础设施,加快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3.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提升教育医疗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降低群众就医负担;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脱贫户、监测户、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创业创新,带动更多就业;三是推进文化繁荣。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
4.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强执法司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和公信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加强信访维稳。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和督查督办,确保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加强生态环保,推动绿色发展。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二是推动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环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12.4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61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2.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6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17万元,占66.68%;项目支出537.32万元,占33.3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12.4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0.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2.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38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6万元、农林水支出91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7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2.4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80.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38万元,占27.99%;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支出6万元,占0.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6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4万元,占6.52%;卫生健康支出34.99万元,占2.17%;城乡社区支出15.36万元,占0.95%;农林水支出914.18万元,占56.69%;住房保障支出76.78万元,占4.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万元,占0.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56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28.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9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1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戒毒康复站相关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1.6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预算数为15.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29.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32.9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2.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48.2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6.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6.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基本退休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2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9.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14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1612.4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946.00万元;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58.8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07.6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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