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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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事项。

(二)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提升“组织力”,筑牢党的战斗堡垒:一是不断深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抓好党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探索党建引领村社协同发展模式,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持续增强队伍建设。坚持优化队伍提升行动,建立村(社区)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库,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建设,使年轻干部在创新发展、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等一线火线锤炼本领、施展才干,逐渐成长为挑得起大梁、压得了担子、耐得住挫折的一线铁军,切实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三是全心营造清廉氛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将廉洁文化融入乡村振兴,在全域营造尊廉、崇廉、尚廉的政治生态。强化班子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严肃查处和纠正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培育现代文明新风。

2、瞄准“经济线”,夯实产业发展实力

一是做优项目招引。突出招商引资“生命线”地位,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持续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招、带头招,提升对接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推动五指村“耕读小院”民宿酒店项目、农贸商业综合体项目、山晶广告智慧化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见效。二是紧抓投资建设。抢抓投资政策机遇,紧盯发展急需、升级急缺、民生急盼的需求,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完成盐店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五指耕读小院民宿建设项目、干部周转房项目等。同步推进山坪塘整治、农田提质增效等工作,逐步补齐我镇基础设施短板,让乡村振兴在盐店得到进一步有力诠释。三是助推产业发展。立足盐店镇传统粮油种植产业优势,稳步发展生猪、肉牛羊养殖和烟叶种植规模,巩固蟠桃产业、核桃产业、石榴产业园和中药材产业园,着力做强蔬菜、香菇种植产业。依托五指山AAA级旅游景区和杨家坝水库特有的山水自然风景,打造五指民宿度假项目,做亮特色乡村旅游,将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生态补偿和增收致富进行有机融合,切实提升五指山景区带动引领作用。

3、围绕“惠民生”,不断优化公共事业

一是统筹推动乡村振兴。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抓好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加大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困难退役军人等民生政策落实力度。持续引进新型产业,盘活各村(社区)闲置资产,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加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力度,严格按照“三落实一巩固”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社保、医保等事务就近办、快速办,更好地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持续做好民族宗教、拥共建、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工作,支持工、青、团、妇工作全面发展,关爱老龄人口,充分发挥老促会职能,为地方经济建言献策,实现“三老”老有所为,老有所位。三是提升基层事务治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民生领域强弱项、补短板,持续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制度,结合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化实施社会救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村、社区规范管理,持续加强村务规范和村务公开工作。

4、奏好“平安曲”,稳步推进社会治理

一是巩固维稳治理。进一步完善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调查研究、专题协调,重点解决等方式深入推进信访包案化解。完善信访调处机制,畅通信访沟通渠道,加强信访政策宣传,做好化解责任监督,确保信访调解落到实处。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惩治违法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基层依法治理效果。二是守好安全底线。逐步推进完善数字化应急管理平台建设运行,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地灾等重点安全领域治理,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五大行动”,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三是做好生态环保。着力攻坚生态环境专项治理,持续推动建立农村垃圾收费机制,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村级河道环境排查工作,消除农村小微黑臭水体,重点解决闻溪河、杨家坝水库等防护隔离网老旧破损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206.9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20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9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2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11万元,占66.46%;项目支出404.84万元,占33.5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06.9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75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万元、农林水支出76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6.9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8.4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75万元,占22.43%;国防支出1万元,占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5万元,占6.61%;卫生健康支出26.34万元,占2.18%;城乡社区支出8.5万元,占0.70%;农林水支出761.96万元,占63.13%;住房保障支出58.04万元,占4.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50.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7.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87.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23.0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49.4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8.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基本退休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92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492.6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43.0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349.6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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