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织力、社会号召力。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镇村建设等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生态环境、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生产、防汛抗旱、防疫、森林防灭火、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加强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
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8.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速推进乡村振兴。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致贫底线。
2.坚定不移兴“三农”,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坚持牢牢把准“三农”工作新方向,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大力唱响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主旋律。
3.突出项目带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坚持以项目为王、项目为龙头,项目促进发展理念,依托剑门关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抢抓G5绵广复线及高观互通建设有利时机,持续优服务、稳增长、促转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努力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4.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将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着力改观面貌,奋力提升发展品质。积极争取民生项目,整合农林水土路等政策资金,进一步实施村庄道路、农村供水、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6.聚焦民生福祉,统筹推进社会事业。更加注重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更加注重群众幸福指数的提升,多办为民实事,多谋民生福祉,切实让发展的过程成为造福人民的过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144.3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214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4.3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214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22万元,占65.81%;项目支出733.14万元,占34.1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44.3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51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87万元、农林水支出131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4.3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45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51万元,占22.92%;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6万元,占6.67%;卫生健康支出47.9万元,占2.24%;城乡社区支出44.87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1311.38万元,占61.15%;住房保障支出104.01万元,占4.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日常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63.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2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小伙食补助、老促会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的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片区财政所业务指导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宣传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5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教育培训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5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1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金缴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9.78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金缴费。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古镇安全隐患整治、古镇电费等。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24.8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52.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结转数为21.7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636.1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去年基础上下降5%。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和2024年一样,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及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8.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91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人员比去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2144.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411.22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324.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408.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大日常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社会治安、小伙食补助、老促会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的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片区财政所业务指导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本单位宣传工作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党组织活动、教育培训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支出。
十三、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用于古镇安全隐患整治、古镇电费等。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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