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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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水成果;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应纳尽纳,应消尽消,精准帮扶。一是落实“一户一档”基础,“一户一策”帮扶,“一户一人”挂联机制;二是落实常下沉、周调度、月摸排机制;三是精准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四是扎实完成农民增收工作。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初步建成“翠云里”和美乡村示范带,基本形成汉阳镇“一环两带多点”和美乡村布局。一是优化升级剑北粮油园区。推广重大品种500亩,建立绿色优质高效示范片200亩;

二是巩固发展特色产业。重点建成管好“四旁”产业带,巩固猕猴桃、葡萄、砂糖橘、元宝枫、黄花、烤烟等,创建特色品牌;三是谋划争取涉农重点项目资金。如壮山村党群服务中心、云丰村村级综合诊疗服务中心;四是完善优化剑门山区乡村整村运营模式,盘活经营性资产并见效。成功招商优质企业2家以上;五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年收入6万元以上村达80%;六是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打造2-3个样板村。

古蜀道古柏文旅资源保护利用。常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扎实推进汉阳镇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汉阳特色文旅品牌。一是优化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做实保护工作;二是分步恢复古蜀道,形成多条徒步线路;三是谋划争取涉文涉旅重点项目资金,即“谋划一批、争取一批、招引一批、建设一批”;四是做优做强民宿产业,成功招商优质企业1家以上;五是常态举办精品民俗文化活动,编制汉阳样板;六是系统挖掘传统文化,编撰汉阳文化集册;七是做实“1+2+N”宣传工作。即“1个主体、2支队伍、N个精品”,打造汉阳系列宣传品牌。

重点项目投资,做实汉阳镇长远规划。充分谋划各领域项目需求,积极“走出去”招商引资,力争落地优质涉农涉旅项目。一是充分谋划各领域项目,形成汉阳镇项目库;二是盘活利用好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一类(项)一套方案;三是重点领域招商引资。力争落地3家以上优质企业,固投完成2000万;四是加快完成年度项目建设。重点是干部周转房、东西部协作、广安对口帮扶、衔接资金项目等;五是分步化解遗留问题。如石洞沟整村推进、缺啥补啥、健身广场、东西部协作等项目。

安全稳定发展,坚守安全稳定发展底线。逐步化解积难信访案件,积极办理群众急难愁盼事宜,营造汉阳镇良好经济社会环境。一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二是摸清积难信访问题,制定化解方案并实施;三是规范清理各类财务;四是场镇综合秩序治理。

干部能力提升和作风转变。打造一支“讲政治、思路清、能力强、重实绩、敢担当、愿斗争、作风好”的优秀干部队伍。一是开展干部能力作风提升行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制定实施汉阳镇干部作风纪律相关措施;三是优化镇村干部考核和村(社)年度考核制度,侧重实绩;四是做实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日常储备稳定人选5名以上;五是顺利完成村(社区)换届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185.3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185.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8.08万元,占7.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28万元,占92.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18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29万元,占61.69%;项目支出454.07万元,占38.3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85.3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27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4万元、农林水支出72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7.2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5.52万元,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人员工资纳入本级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27万元,占26.91%;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8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7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占2.21%;城乡社区支出11.64万元,占1.06%;农林水支出639.28万元,占58.26%;住房保障支出53.06万元,占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度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5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0.7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失业、工伤保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11.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开展相关工作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54.3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报酬及离职村干部补助、村级办公经费及运行维护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乡镇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0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2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445.0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109.4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335.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其他项目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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