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稳定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牢项目建设工作,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为统筹规划能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带领群众稳定增收的项目,补齐基础建设领域短板,进一步完善好辖区内基础设施配套与提档升级,必须充分开展好前期论证和设计工作,做好项目的实地调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争取更多的惠民项目资金落地义兴。2025年拟入库3个项目,一季度拟入库义兴镇商贸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二季度拟入库光伏建设项目,三季度拟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年预计完成新入库投资总额4050万元,完成调度数1080万元。
二是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通过深入分析自身资源优势,制定我镇2025年招商引资目标和方向,以肉羊养殖、林下经济发展为重点方向招引企业,同时加强对我镇现有资源的充分考量,通过主动联系对接相应客商、本地商人,把粮站段空地盘活,争取达成投资协议,对该地进行开发。2025年争取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1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0万元。
三是大力培优工业产业。加大对现有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光优发电、杨氏木艺等完成新增工业投资技改500万元的目标,并培育1家规上企业。
四是扎实提升农业质效。扛牢粮食安全责任,确保粮食稳产增收。义兴将强化组织引领、科学调度指导、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农时节点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粮食生产工作,为粮食稳产增收打下良好基础。立足本土文化,发展特色产业。新的一年,义兴将立足资源禀赋、前期发展优势,进一步规范发展肉羊养殖产业,同步推进生猪、肉牛、土鸡等特色畜牧产业发展,不断提质扩容,完成我镇从畜牧大镇向畜牧强镇转变的目标。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沙河村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落地落实,统筹全镇4万亩林地,争取国储林项目。
五是积极推动就业创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我镇将集全镇之力抓好全镇劳动力的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开展入户访,及时摸排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基本情况,详细了解失业人员的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及就业需求等。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鼓励周边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专题招聘会1次以上。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及企业用工需要,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少于3次,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助力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
二、以幸福美丽家园建设为抓手,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一是补齐民生短板。加大教育投入,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确保实现“一个不能少”的目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对辖区内村级卫生室的日常监督力度,持续严查严防严控药品质量风险,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忧质、便捷、安全与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精准对接群立多元化需求,开展志愿服务与理论宣讲至少8次,成功举办全民健建身运动会、全镇文艺演出各1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加强民生保障。持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加大各类保障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常态化做好农村低保五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关注特殊群体需求,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关爱服务。
三、强化乡镇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一是推进城镇化建设。按照镇域总体规划,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配套。继续完善道路建设,针对凉迎路路面破损严重,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安全出行的情况,我镇将加强与县级部门的对接,争取凉迎路维修整治,同时新建一批农村道路。推进供水保障项目建设,积极对接柳沟到义兴人饮备用水源项目建设,全力解决义兴夏季缺水问题。
二是加强城镇管理,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镇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全面完成卫生改厕任务,加大集镇和6个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运行监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森林防火、秸秆禁烧、扬尘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水平。抓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力度保护森林资源、水源点及河道。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安全、住房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药食品安全、护林防火安全,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和重点领域,高密度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序开展一季一主题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系列行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事故隐患,为镇域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驾护航。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高质高效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深化防止返贫监测。抓好防返贫监测这个底线,继续完善防返贫监测制度,全体干部常态化开展下村入户,动态更新农户信息,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识别、核查、管理,对有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完善到户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全面落实扶贫资金资产监管机制,根据“资金清、项目清、底数清”的原则,完善项目资金台账、资产台账、后续管理台账,对160处扶贫资产、14个衔接资产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基础设施、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26.3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的减少以及项目的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826.34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82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16万元,占64.88%;项目支出290.17万元,占35.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26.3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的减少以及项目的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05万元、国防支出0.5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3万元、农林水支5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6.3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0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的减少以及项目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05万元,占24.57%;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2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万元,占6.39%;卫生健康支出17.39万元,占2.1%;城乡社区支出12.43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501.4万元,占60.68%;住房保障支出38.39万元,占4.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期间的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的各类视察活动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1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小伙食补助、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社会治安、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老促会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检工作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开展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宣传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党组织活动等;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方面的费用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费用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1.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和就业保障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主要用于场镇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费用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4.4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费用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员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83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离职干部的生活补助、基层组织办公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8.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1.03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0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42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826.3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475.13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83.8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67.3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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