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在党建引领上持续发力。一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力度,建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加大党建示范点培育力度,总结提炼经验,以先进支部示范带动推动后进支部提升,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三是纵深推进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让清风正气促进政府清明。
2.在重大项目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加强重大项目谋划。立足红色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基础,紧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五大领域,谋划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持续开展“请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动员全乡村组干部摸排招商信息,做到信息有人关注,项目有人过问,客商有人接待。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紧盯发展机遇和政策红利导向,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引进有助于产业集聚升级的优质项目。落实招商引资新办法,创新招商引资新渠道,充分调动全乡各村、各部门和机关干部及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形成全乡招商“一盘棋”,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3.在壮大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一是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流转耕地撂荒复耕复种,抓紧抓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提升土地利用率,提高本地粮食生产供应能力。二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规模经营,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加大乡村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力度,打造本土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推进“两个园区”建设,规模化发展生猪、肉牛、油茶、蜂糖李等特色种养殖业,促进我乡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4.在推进乡村振兴上持续发力。一是坚决筑牢返贫底线。全面摸清掌握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收入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严格落实帮扶政策。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行动,抓好就业和产业两项工作,加大技能技术培训、劳务对外输出、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确保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创新招法,继续巩固脱贫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出行、用水等问题,积极争取“一事一议”村级道路硬化项目和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继续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实施环境整治建设,在干净、整洁上下足功夫,在常态化、长效化上出实招。
5.在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上持续发力。一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相关政策知晓率、参保率。深入推进参保扩面,力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0%、98%以上。落细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提高返乡创业吸引力。二是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提高主动发现能力,持续做好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加强失能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关爱服务和福利保障,加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6.在推动乡村治理上持续发力。一是全力抓好信访维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会同法律顾问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开展法律讲座,深入普及民法、土地管理法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知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筑牢第一道防线,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汛抗旱、地质灾害、自建房、燃气、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792.1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79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79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4万元,占72.26%;项目支出219.75万元,占27.7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92.1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51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5万元、农林水支出40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2.1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4.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15万元,占33.39%;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5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18.54万元,占2.34%;城乡社区支出5.15万元,占0.65%;农林水支出405.72万元,占51.22%;住房保障支出41.08万元,占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2.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2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4.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预算数为5.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13.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9.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3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1.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基本退休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71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792.1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05.78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89.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96.9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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