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简介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卫生监测、检验技术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国家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能》、《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市、县编办的有关文件,县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的领导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实施,负责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0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2、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14、承担上级卫生健康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事宜。
(二)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各项部署,以加快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质量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疾控中心核心能力,聚焦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提升疾控体系能力水平,推进疾控的现代化,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1、全面贯彻落实疾控中心“1234”发展工作思路,抓好疾控10件大事
一是持续推进疾控中心等级创建行动。根据市卫健委和县委、县政府在“十四五”规划三级乙等疾控中心创建要求,将三级乙等疾控中心创建作为当前和“十五五”规划远景目标,完成二级甲等疾控中心复评审,持续推进三级乙等疾控中心创建,全面提升疾控综合实力。
二是开展2025年质量管理年行动。坚持质量第一工作理念,全面推进质量管理行动,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新增检测项目26项,检测能力达224项,不断提升实验室“一槌定音”能力。
四是开展全省免疫规划宣传日现场活动行动。高质量承办全省“4.25”计划免疫宣传活动,营造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社会氛围。
五是开设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行动。筹备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积极推广成人疫苗接种工作,建立强大人群免疫屏障,做好疫苗临床试验能力储备,增强造血功能,为疾控事业发展注入内生活力。
六是持续推进国慢创建行动。打造“健康一条街”积极开展好万步有约活动,在全县推广八段锦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七是开展食品风险监测行动。以省级食品风险监测点为抓手,全力拓展食品风险监测范围,保障食品安全。
八是持续推进结核病、艾滋病、麻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行动。贯彻落实国家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防治规划,以及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巩固提升防治成果。加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全面落实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患者“三包一”管理新模式,创新“4个3”工作法,规范实施结核病治疗管理。进一步推进以梅毒主动检测、规范化治疗为抓手的性病综合防治,实施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
九是进一步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行动。针对传染病季节流行特征,做好霍乱、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疟疾等虫媒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巩固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联合研判和协同处置,共同督促指导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
十是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行动。增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着力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健全优化多渠道监测网络,加快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多点触发机制,重点提升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哨点医院综合监测、实验室病原监测等工作的质量,制定完善相应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重点增强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早期发现能力。规范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会商和多源数据分析,加强评估结果应用。二是不断增强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梳理、评估和制修订,提高预案的指导性和实用性。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级传染病应急处置小分队建设和基层传染病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加强应急队伍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针对性应急培训和实操性应急演练,重点提升疫情先期处置能力和统筹调度效能,做好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应对准备。
2、强化规划引领,全力抓好指导意见宣贯落实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各项工作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抓落实。
二是谋划“十五五”发展思路。做好“十四五”疾控工作总结、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提前研究“十五五”疾控工作发展思路,谋划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并积极做好前期工作。
3、深化疾控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疾控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大督查”活动,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实战本领。鼓励疾控专业人才积极考取相关资格,提高专业能力。
二是完善医防协同、医防融合体系建设。落实等级医院评审指标体系中的公共卫生指标,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等公共卫生职责,在公立医院、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试点推行专业化、职业化疾控监督员制度。强化基层卫生机构按照“一对多”方式承担疾控和公共卫生职责。
三是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积极参与地区重大疫情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改善医疗机构传染病区和专科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县级综合医院具备布病、百日咳、丙肝等各类传染病诊疗能力,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相关检测试剂储备,及时发现并规范诊断、治疗各类传染病。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全县整体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
4、强化统筹布局,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医疗机构监测职责,提高传染病诊断报告准确性、及时性。开展呼吸道疾病临床症候群和病原体综合监测,实现“多病一监测”“一样多检测”。进一步拓展监测渠道和信息来源,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行业风险协同监测,加强舆情等社会感知监测,及时发现涉疫异常线索。落实《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提高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水平,规范和指导风险评估工作,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
二是大力推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推动实现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传染病相关数据自动交换,变被动报告为主动监测,形成“一处采集、多级实时共享应用”的医防协同数据共享新模式,提高数据集成、风险识别、智能分析和及时预警能力。
5、统筹抓好卫生与免疫规划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推动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效,常态化加强流感病毒、人乳头瘤病毒等疫苗的便捷接种服务。持续落实消除麻疹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疫苗管理,规范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
二是全面推进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巩固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氟病消除状态。落实疟疾、肺吸虫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做好碘盐监测,聚焦孕产妇、学生等重点人群,加强碘缺乏危害和防治等健康宣传和指导。
三是创新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推进健康剑阁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居民健康素监测和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做好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儿童伤害监测等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以鼠类生态学监测为重点的病媒生物监测及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蚊种群监测,进一步掌握全县媒介本底分布和季节消长规律。
6、深入推进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伤害防制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危害因素监测和食品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医疗器械消毒效果监测、“双随机”等工作,推动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和学校创建。
二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完善职业病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危害因素监测与放射卫生技术质量控制工作。
三是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队伍建设、能力建设,联合教育部门推动培养一批学校校医/辅导员,规范落实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与管理,做好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健康教育。规范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统筹做好近视、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多病同防”。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综合干预,继续开展儿童口腔保健及学生营养指导工作,发挥卫生健康部门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常见病防控水平。
7、强化支撑保障,夯实疾控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疾控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疾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高疾控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施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深入开展疾控体系工作人员在职教育,推进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疾控机构骨干人才培养,多途径培养疾控体系高层次实践人才。
三是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支持县疾控中心参与平急结合的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全省公共卫生问题征集活动,鼓励支持疾控机构申报传染病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和参与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科研。
四是创新健康教育管理与宣传模式。加强剑阁疾控、剑门论健等宣传阵地建设。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广泛开展重大疾病防治主题宣传,提升人群整体健康素质,强化对儿童青少年及慢性、超重、肥胖等人群的生活方式指导。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将技术练兵与业务督查相结合,全面检视疾控工作落实成效。
五是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周报告、月分析、年考核等制度,开展对县直医疗机构和乡级医疗机构的疾控工作考核,完善疾控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对各级疾控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将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纳入考核管理体系,用制度约束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六是加强与广安、东西部协作对接。为疾控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力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8、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巡查整改回头看成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加强疾控文化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是坚持锻造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干部能力作风提升”活动,在干事创业劲头、执行落实工作等方面深化作风整顿,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高强、工作作风扎实的高素质疾控队伍。
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加强纪律教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159.1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预算包含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15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9.1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15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51万元,占79.24%;项目支出240.62万元,占20.7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59.1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预算包含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9.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9.1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33.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预算中含上级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4万元,占8.19%;卫生健康支出995.74万元,占85.9%;住房保障支出68.45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1.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72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艾滋病、传染病、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双抽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所需的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宣传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8.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越野车4辆、疫苗运输冷链车1辆、疫苗运输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疫情应急处置、31个乡镇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越野车4辆、疫苗运输冷链车1辆、疫苗运输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308.9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8.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40.6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事业单位用于艾滋病、传染病、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双抽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所需的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宣传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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