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位职能简介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中心卫生院。坐落在新县城下寺镇尚书街85号,辖十一个行政村、十个社区居委会,服务半径达二十余公里,辐射到市中区、青川,服务人口经六万余人。
医院建于1954年,1991年划归剑阁县管辖,由下寺乡卫生院更名为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04年医院迁入现址后,在历届院长的带领下,经过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健全制度、规范建设、强化管理,达到国家甲级一等乡镇卫生院标准。
全院共有职工86人,正高1人,副高8人,主治医师8人,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29人,执业护士资格的25人。
医院占地面积750平方米,业务用房1896平方米,综合楼一栋。设置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理疗科、住院部、护理部、全科、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公共卫生、行政后勤等30多个临床科室,开放床位50张。全院共有职工86人,正高1人,副高8人,主治医师8人,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29人,执业护士资格的25人。
购置有彩超、心电图机、牙科综合治疗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台式心电监护仪、液压手术床、四维电动牵引床、高频电刀、麻醉呼吸机、DR等大中型设备20余台件医疗设备,为临床准确诊断、治疗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医院发展按照“崇德、诚信、精医、惠民”的理念,勤政为民、廉洁从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承担了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群众健康得到保障,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先后荣获“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中医工作示范单位”,“市级廉洁建设示范单位等”殊荣。
(二)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学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分级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勤、能、德、积相结合的考评制度,重点倾向一线医务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
二是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2025年12月底前、我院主体搬将迁至现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养院区,着力提升县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城区一院多点(站)原则,全力提升县城公共卫生服务务能力,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基本医疗服务便利性。
三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规范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强化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意识。
四是保持中医药发展优势。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传播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巩固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成果,进一步推进中医馆、理疗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分级诊疗政策的培训和执行力度,争取多种形式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努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贯彻执行国家带量药品采购和积极推广DRG付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卫健委相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定,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禁止使用贵、特药和高尖端耗材,坚决杜绝开单提成和不合理检查、用药,加强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报销各项政策。要加强医保政策、健康知识及业务宣传,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
3.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督导好各级医生,做到对可疑病例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规范免疫接种门诊,提高计划免疫接种质量和接种率。开展健康教育,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属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932.4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收入预算2932.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97万元,占0.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46万元,占31.1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000万元,占6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支出预算293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43万元,占31.8%;项目支出2000万元,占68.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32.4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6.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46万元、上年结转19.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2.4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6万元,占11.27%;卫生健康支出735.48万元,占80.61%;住房保障支出74.12万元,占8.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700.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8.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4.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和工伤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2.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其中:救护车3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061.8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1.8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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