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0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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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监测;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品鉴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项目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承担剑阁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

7.承担剑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1.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能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一是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是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2.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对水资源保护;剑阁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剑阁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重点工作

1.尽快建成投运一批续建项目。持续推进鹤龄水厂、杨家河水厂、禾丰水库、鹤龄水厂管网延伸(一般债)、国债、龙剑引水、王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

2.加快推进一批开工项目。年内实质开工省重点项目老鹰嘴水库,加快推进衔接项目、移民后扶项目、央省水利发展项目、砂石处置。

3.抓早做实一批项目前期。总体围绕重点水利项目“2+2+2+1”规划,扎实推进老鹰嘴水库工程项目专题、勘查设计、施工招标。协同市局争取部省同意嘉陵江右岸剑阁大型灌区可研推进、配合亭子口灌区公司泵站(龙水、岱岭)做好项目前期、锁定后关门水库(全县范围论证)另选址与老鹰嘴水库工程同步推动剑北大水厂等项目前期工作。

4.精心谋划一批储备项目。谋远做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剑阁现代水网规划、系统谋划一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水利重点项目、提出每年拟推进的重点水利项目。

5.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充分利用创建成功的省乡村水务建设县契机,抢抓国家“两重”项目政策机遇,盯紧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国债、专项债、一般债、基金、政策金融工具,力推武引灌区剑阁县续建配套工程、龙王潭水库灌区工程、杨家河水库灌区工程、小型灌区项目、重点中小河流(3000平方公里以上)治理工程等超长期国债储备项目策划争取。

6.党建引领推动水利发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学习、创新、务实、服务、责任“五型”机关,构建学习、宣传、教育、制度、监督、查处、考核、评估、公开“九位一体”党建体系。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从印章使用、出勤管理、差旅报销、经费使用、办理文件、会风会纪、项目分配、内部审计、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10个方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凝聚干事创业合力。

7.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屏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统筹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预案编制与完善、防汛物资储备与清点、培训宣传与演练、预警传达与报送等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程运行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预报预警,果断处置突发情况,确保安全度汛。提前谋划汛后各类水库、山坪塘等蓄水工作,做足“抗大旱、抗长旱”的准备,积极为春、冬储备水源,确保供水安全。

8.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利用为核心,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督促整改违规取用水问题,加强取用水计量监管。做好省市县农村供水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节水型达标县复核、无证取水审计整改、市下水库全口径水资源论证等重点工作。

9.提升河湖长制管护效能。执行河湖长履职规范和巡河制度,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合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河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加快编制审定实施全县27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2025-2030年砂石年度实施方案,积极申报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聚焦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快整改,销号清零。开展砂石处置及资源数字化监管平台,彻底解决技防不够、不力、不足的问题。

10.推进水土保持治理。持续规范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快全县部分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整改销号,加强与税务局等县级部门联合执法。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力争2025年白龙镇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全面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

11.强化水利质量安全监管。争取设立质量安全专职机构,紧盯水利行业和重点环节安全风险,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教育、培训系列活动。制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加强质量专项检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水利行业质量和安全水平。

12.加强水行政执法管理。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推进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效率。加压推进砂石执法,始终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提升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及联合执法的工作效率。

13.统筹推进各方面重点工作。聚焦水利乡村振兴、移民安置工作、招投标系统治理、行业群腐整治、水价改革、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智慧水利建设、行业监管机制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水利监督能力,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夯实水利发展基础,为推进水利大县向水利强县转变做实基础创优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水利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为9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规划计划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股、政策项目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保股、河湖保护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与安全监督股、移民规划安置股、移民后期扶持股。二是所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共有10个,分别是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地电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河湖管理保护总站、杨家河水库管理站、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抗旱服务队、杨家坝水库事务中心、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两个中型水库和清江河壅水工程事务中心、武都引水工程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3917.0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270.0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4年有增加1.5亿国债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1391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49.01万元,占64.3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968万元,占比35.7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1391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61万元,占13.15%;项目支出12087.40万元,占86.8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17.0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270.04万元,减少原因是2024年有增加1.5亿国债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49.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9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84万元、农林水支出1355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49.0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1006.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增加1.5亿国债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2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58.84万元,占0.42%、农林水支出13554.01万元,占97.39%、住房保障支出127.84万元,占0.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6.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4962.4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及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相关工程款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5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山洪灾害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8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相关工程款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6.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3.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部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部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968万元,其中: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支出1284万元;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支出3684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水利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水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3.9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69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调入,导致人员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水利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剑阁县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辆1辆。剑阁县水利局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水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12251.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63.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2087.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节能环保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工程项目运转的工作经费;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程建设管理费用。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及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应急抢险,山洪灾害资金。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其他工作经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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