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002)

发布日期:2025-02-26    浏览量:次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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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剑阁县不动产证明0001564号

剑阁县合生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及房屋

剑门工业园区

依据《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811执恢3号之二》解除抵押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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