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羊岭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与羊岭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直巡村石城村党支部负责人召开了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张罗通报了巡察任务并做了工作安排;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何峰同志提出了工作要求;羊岭镇党委书记王立武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长张罗指出:本次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要明确监督重点,坚定不移开展政治巡察,巡察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行等方面,明晰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巡察方式和程序,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何峰同志强调,开展巡察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羊岭镇各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支持,全力协调配合,客观反映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坚持问题共答,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羊岭镇党委书记王立武表示,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并借助此次巡察工作的有利契机,鼓足干劲,真正把巡察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羊岭镇发展的新动力,助推全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县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27日在羊岭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电话:08396029011,电子邮箱:412855632@qq.com,邮政信箱:剑阁县下寺镇武公街70号(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收),邮编:628317,并在羊岭镇人民政府大门口设置巡察专用意见箱。巡察组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羊岭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羊岭镇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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