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揽,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压责、制度赋能、制度保障,有效促进林长制从全面推行到全面建成再到全面见效的转变。
一、制度压责。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做深“长”与“责”结合文章,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林长+监管员、网格员的组织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格”。严格执行“一方案六办法”,制发林长令1期、重点工作提示函4份,各级林长巡林21797次,协调解决问题396个。
二、制度赋能。持续推行“三单一函”督办机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问题清单》。积极推进“项目林长”“林长+古树名木”“林长+储备林建设”等工作。监督汉阳等6个镇完成林长离任交接,督促完成双均机动车辆检测站等4个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
三、制度保障。健全县林长制办公室统筹、县级部门联络、“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协作及督查督办、目标考核、激励评价等制度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范围。召开林长制办公室会4次、联络单位会4次。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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