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福彩公益金共计20万元,全部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县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福彩公益金预算资金20万元后,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1个月内下达了资金分解计划,确保了彩票公益金预算及时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同步批复。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福彩公益金共计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到位率100%;现已支付2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该资金全部用于儿童福利类“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我县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符合政策儿童。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符合政策儿童对象12人。
(2)质量指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率100%。
(3)实效指标。按规定及时发放助学金。
2.效益指标分析
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完善未成年保护体系,有效保障孤儿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孤儿助学工程”受助对象进行走访和电话回访,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达100%。
三、下步的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服务上门、政策找人”专项行动,将“开门等人”转变为“上门服务”,让“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切实保障我县孤儿平等享有高等教育资助的权利。
剑阁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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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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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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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部门 |
剑阁县财政局 |
县级主管部门 |
剑阁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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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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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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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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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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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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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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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助学工程人数 |
≥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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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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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效指标 |
孤儿助学工程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分配下达时间 |
按规定及时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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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体系 |
更加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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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孤儿助学对象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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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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