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建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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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2024年2月7日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任命:

何建伟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川宁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郭绍思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新强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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