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2024年2月7日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任命:
何建伟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川宁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郭绍思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新强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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