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清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8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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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王清平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何建伟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母  芳任县武都引水工程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

郭绍思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周子俊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建伟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卫全昌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方  浩县武都引水工程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母  芳县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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