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四川剑门关酒有限公司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2-0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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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3〕92号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四川剑门关酒有限公司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剑自然资〔2023〕3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无偿收回四川剑门关酒有限公司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的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52377.4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

二、请你局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县土地储备库管理,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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