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三招”抓实农村学法示范户培育

发布日期:2023-11-24    浏览量:次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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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助力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律”的农村法律人才,着力构建“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把好“选”字关,强化示范户组织遴选。紧紧围绕构建农业农村良好普法工作机制,明确培育目标,出台《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双联双创”活动提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质效的方案》,制订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资格和培训计划。以农资从业人员、合作社(企业)领头人、乡村建设带头人等为主要培育对象,对照示范户的基本条件和履责情况,开展示范户认定并登记造册,全县已认定示范户112户。同时,建立完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数据库,实行动态调整增补人员,不断优化示范户队伍。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达到205户。

二是念好“训”字诀,压实示范户培育责任。坚持以提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普法志愿者等队伍作用,运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田间课堂、送法下乡、“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管理、假劣农资、防诈骗等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服务培育工作,确保示范户能够学懂弄通,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守法用法。同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活动,采取分区包片等方式,形成“一对一”培育纽带,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截至目前,开展上门走访近150余人次。

三是抓住“领”字口,激发示范户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领头雁”作用、当好学法用法的“宣传员”、农村纠纷化解的“调解员”,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我局会同乡镇政府充分发挥示范户扎根基层,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带动和引领示范户深入田间地头、村居院落、集市节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提供涉法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下一阶段,我局将不断创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机制和方法,深化示范户培训工作,推动示范户培育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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