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店镇:“四强化、三结合”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日期:2023-09-07    浏览量:次    来源:盐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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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湖水域环境治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永续发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水域安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盐店镇“四强化、三结合”推进水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镇河湖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河长责任网格化。对辖区内河流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明确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网格化落实责任,保证河长责任落实到位。

河长巡河制度化。镇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村级河长经常性巡河,在巡河时认真如实填写巡河记录,河长发现问题逐级落实整改并督促落实,环保办负责检查反馈给河长,并留有影像资料,年终归档留存。

河道保洁日常化。以村为单位建立河道保洁队伍,河长按频次巡河,发现问题通过微信群转发下一级河长,转至河道保洁员负责清理。同时还着力宣传河长制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情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加入到河流的保护队伍中,促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的实现。

河道管理规范化。镇建立河道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各级河长及保洁员职责,设立河长制公示牌,河道保洁实现“四无”,即:河道无垃圾、河水无异味、养殖无直排、河道无弃物。河长制工作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与水库管理相结合、与小河流沟道保洁相结合,形成河长制工作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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