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卫函〔2023〕90号
邓晴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根据《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文件精神要求,截至目前,我们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方面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各乡镇精神卫生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等。对辖区内发生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和开展调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了由政法、医疗卫生、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同时完善由综治网格员、村组干部、村医、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精神卫生关爱帮扶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加强协作,保持沟通,协同随访,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三)委托剑阁万隆精神病医院为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承担全县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患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工作的业务指导,调查、分析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诊患者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的培训、指导、质控和效果评估。同时负责重精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信息上报及患者信息流转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利用“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入户随访,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浓厚氛围。
(二)强化综合管理。切实加强县级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及时召开工作例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和关爱帮扶小组,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解决辖区内精神卫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落实患者年度体检服务,在病情许可的情况下确保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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