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剑阁县司法局获评广元市最佳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23-08-17    浏览量:次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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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剑阁县司法局荣获第六届广元市“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是剑阁县2021—2023年创建周期唯一评选命名的县级部门,标志着县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果、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精神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一天一期新媒体以案释法、一周一次党员志愿服务、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一季度一次廉政教育”“四个一”系列活动,培育出了“雄关卫士”郑志舜、“四川省最美法律明白人”李峰、“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张亚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展现了新时代司法行政风采,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被市妇联授予“广元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被县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文明之花放光彩,砥砺奋进新时代。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营造“崇法向善、德润剑阁”良好氛围为根本,积极投身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养,以更扎实的行动、更创新的思路,为高水平建设文明剑阁贡献法治力量。

同时,县司法局干部赵莉家庭荣获了第三届广元市“文明家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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