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成果入选国家应急管理部典型经验

发布日期:2023-08-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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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以“1+4+3+29+N”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为路径,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作为全省唯一县区,入选全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第三批典型经验,被纳入应急管理部规范版本全面推广。

强化保障举措,建强执法队伍

全面构建以“1个县级执法大队+4个乡镇片区执法中队+3个矿山、危化、工贸专业中队+29个乡镇应急执法中心+N个村社安全监管网格”为支撑的“1+4+3+29+N”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体系,投入资金900余万元,盘活乡镇闲置用房,落实“六有”和“一办六室”,配足配齐执法装备,确保执法队伍高效顺畅运行。

强化扩权赋能,推进精准执法

探索综合执法新模式,形成“乡镇吹哨、中队报到”的执法常态。综合考虑赋权种类、数量、专业程度,结合乡镇实际需求与承接能力,将32项行政执法权力下放乡镇。建立衔接配合、监督检查机制,制定案件集中审查、信息互通共享等常态化工作制度,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片区执法中队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片区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乡镇执法人员录用须征求县应急管理局意见,经相关部门联审后报县执法大队备案。同步建立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行月清单、季考评、年评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考核,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作风效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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