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3-07-26    浏览量:次    来源:店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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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基层治理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健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今年以来,店子镇党委政府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持续增强基层组织自行治理能力和成效,为实现美丽、文明店子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广泛征求民意,因地制宜规范修订。坚持民主性原则,广泛发动村(居)民积极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主要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制定“红黑榜”基本内容,着力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实效性,切实让“村规民约”成为适用于本村自治、村务管理服务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小宪法”,成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广度深度。一方面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坝坝会等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微信群、公开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另一方面引导干部、党员发挥带头模范作用,通过村两委监督,确保我们的干部、党员首先做到不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引导群众遵守,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促进村风民风有明显改善。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自治中的作用,除了对村民一些不良行为、不文明做法进行约束规定之外,还确定了乡风治理日常办事机构,设立村规民约“红黑榜”,划定奖惩对象范围,“红榜”要大力宣传自强感恩、勤劳致富、诚信守法等文明风尚;“黑榜”要曝光婚丧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等陋习行为,推动村风民风明显改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乡村治理也一样,正是因为有了越来越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才推动了村(居)民的高度自治,破除陈规陋习,带动乡村振兴“大文明”。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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