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民政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7-2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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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民函〔2023〕49号

徐海生代表: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地区养老问题的建议》(第55号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内容多样化、监督管理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强化闲置资产利用,合理配置养老机构

一是我县共有运营养老服务机构11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所、民办养老机构4所),总设立床位962张(其中:护理型床485张)。2022年完成了6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元山镇敬老院的维修改造,完成6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明厨亮灶项目,2023年计划50万元资金提升5所区域性养老院的服务质量。

二是为满足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健身康复等要求我县不断加强对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利用村、社区闲置的办公场所及闲置的学校、厂房进行维修改造,目前已在全县共建成103所日间照料中心,2023年规划建设11所。

三是加强老年人协会分会建立。老年协会是老年人的群众性组织,是基层老龄工作的组织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目前全县已有300余个村(社区)设立老年协会分会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二、注重专业技能培训,健全养老体系机制

一是招聘护理人员。我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累计招聘养老护理人员41人,民办养老机构使用护理人员29人,所有聘用人员均有相应的资质。二是加强培训。为适应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进一步加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及时开展护理培训,提高护理能力。全年组织参加省、市、县相关培训共计培训540人次4232小时,并取得相应的结业证书。三是完善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人员聘用和培训机制,加强职业素养教育,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升基础配套服务

一是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及省级补助资金建设剑阁县养老照护服务中心,总投资4500万元,建设300张床位;二是省级财政每年下达部分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设备的基本运行;三是县级财政每年预算部分人员经费,确保机构人员的基本保障;四是根据《〈剑阁县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委办函[2022] 4号),以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积极走访动员、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工作保障,支持引导农村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确保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让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政策的支持,持续建设,努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早日实现您所建议“以村为单位建立一所老年人康养中心或老龄协会”的美好目标,保障好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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