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道X123国光至元山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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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道X123国光至元山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址:剑阁县开封镇、王河镇、元山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剑阁县境内,起于开封镇朝阳村,顺接县道X123,沿县道X123布线,经普同村、王河镇南华村、新电村,止于元山镇平桥村县道X123与国道347(规划)平交处,路线全长11.429KM,共设置桥梁1106m/5座,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2.0m,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333号

联系人:巩工

联系电话:0839-6600299

三、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立明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550号凯旋国际广场1栋1-27-1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838-2220882

电子邮箱:27141500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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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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