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6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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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一)规划背景

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为剑阁县新增工业园区,地处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老县城—普安镇北部,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剑路、南至海螺沟大桥、西至五星村四组组道路、北至五星村五组南侧,园区规划控制面积112.93公顷。园区拟推进以再生铝为核心的铝基新材料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形成再生铝冶炼-压延-铝制品加工为主的全产业链;以补链区域产业和延链、拓链本地产业为契机,伺机发展装备制造业,形成以关键部件-能源装备为主的产业链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7〕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等相关要求,要求各产业园区对管辖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

为此,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规划概况

1、规划位置、期限及范围

(1)规划名称

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区位置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2023-2030年;远期规划2031年-2035年。

(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共计112.9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剑路、南至海螺沟大桥、西至五星村四组组道路、北至五星村五组南侧。

3、产业定位

园区坚持以上位政策为引导,以区域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广元市建设全省唯一铝基材料产业基地的机遇,构建以再生铝为核心的铝基新材料产业为主导,装备制造为配套的“1+1”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以再生铝为核心的铝基新材料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形成再生铝冶炼-压延-铝制品加工为主的全产业链;以补链区域产业和延链、拓链本地产业为契机,伺机发展装备制造业,形成以关键部件-能源装备为主的产业链条。

(1)壮大发展铝基新材料

1)再生铝压延

以助力广元建设西部铝基材料产业基地为目标,基于废杂铝资源发展再生铝压延,重点推进铸造铝合金、变形铝合金两个方向发展。

2)铝制品加工

基于再生铝冶炼压延,通过延链补链,发展铝型材、铝板带箔、铝铸造件等铝型材和结构件。铝型材方面,结合区域工业发展和消费需求,围绕建筑和散热器领域,重点发展建筑铝型材、建筑铝膜、散热器铝型材等产品;铝板带箔方面,基于变形铝合金板带材料,延链发展家电、建筑、食品、电力电子等铝箔包装材料,重点发展包装箔及容器箔、空调箔等产品;铝铸造件方面,为区域电工、结构材料、建筑领域提供基础铝铸造部件,重点发展汽车轮毂、电工铝杆等产品。

(2)伺机发展装备制造

1)能源装备

紧抓新能源政策红利机遇,以推进铝基新材料产业延链、拓链发展为目标,重点发展电力装备、储能装备两大方向发展。在电力装备领域,基于铝材料,推动大容量、特高压、智能化输变电设备发展,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变压器、开关柜、继电器、环网柜、开闭所等装备;在储能装备领域,紧抓四川省到2025 年底建成1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机遇,重点发展光伏逆变器、控制器、边框支架等产品及部件。

2)关键部件

以提升区域航空制造、汽车制造产业配套率为主线,依托本地铝基材料产品及制品,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航空部件两大方向发展。优先发展汽车零部件,重点发展汽车冷却盖边盖、气门室盖、高压油泵壳、铝合金活塞、滤纸螺栓等结构件及装饰件;伺机发展航空部件,重点推进航空制造领域蒙皮成型加工以及铝制螺栓、铝合金活塞、座椅骨架、行李托架等零部件制造。

4、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总体用地布局规划详见下表:

表1 规划土地利用汇总表

一级类

二级类

面积(公顷)

占比(%)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0

工况用地

1001

工业用地

92.72

82.10%

12

交通运输用地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7.51

6.65%

13

公用设施用地

1304

供燃气用地

1.49

1.32%

1303

供电用地

0.11

0.10%

1302

排水用地

0.52

0.46%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02

防护绿地

9.57

8.47%

17

陆地水域

1701

河流水面

0.85

0.75%




预留发展用地

0.16

0.14%

合计

112.93

100.00%

5、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园区给水规划近期接姚家供水站,姚家供水站供水规模为0.3万吨/天;远期规划接汉阳大水厂(二龙),汉阳大水厂(二龙)供水规模为3万吨/天。

(2)排水工程规划

园区东南部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7.5亩,日处理能力为0.13万m3/d,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园区企业产生的污水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进入闻溪河。

园区污水排放有北向南、西南向东南排入园区规划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闻溪河,污水管网沿主干管道布置,管径DN600。

(3)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

按照单位用地面积用电指标法进行负荷预测,规划区最大供电负荷约为74835.85千瓦。

2)供电设施

普安镇规划的220KV剑阁变电站、220KV赤化变电站与220KV苍溪变电站一同作为剑阁县110千伏电网电网的电源。普安现状110KV变电站和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并网园区供电,作为园区供电源。

3)供电系统布局

输变电工程:园区单排500千伏、110千伏、35千伏高压走廊分别按60米、30米、20米进行控制。

沿园区干路布局10KV供电管网,满足园区各单元用电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环网,提高供电安全。道路建设中预留电缆走廊,近期可部分架空,远期全部入地。

(4)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规模预测

园区天然气消耗量大的产业为铝基新材料产业中的再生铝冶炼、压延环节,铝制品用加工和装备制造用气量较少,估算园区年用气量约为0.87亿立方米。

2)燃气设施

规划园区以盐店镇天然气净化厂的天然气为气源,规划园区西北部设置天然气调压站一座,占地0.4公顷,并预留天然气储配站,与调压站合建一处,占地1.09公顷。园区天然气调压站与普安镇现状配气站通过高压管网衔接,提升园区及普安镇的供气保障能力。

3)管网系统

园区燃气管网采用次中压A级配气系统,工业用户自设专业调压设施。天然气管网沿规划道路敷设。园区燃气管道按照远期需求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主干管靠近用气大户,配气管网结合输气干管形成环网供气。管道设计和施工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同步进行,避免在机动车道下敷设,禁止沿高压电线走廊、电缆沟道和建筑物、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液体堆场下敷设燃气管道。

(5)道路工程规划

园区内道路的线型主要是结合地形地貌,相对自由式布置,多为流线型,两侧或以缓坡草地相夹,或以山岭相邻,依山就势。规划园区道路系统构建园区主干路、次干路路网系统。共规划8条园区主干道,4条弹性规划次干道。园区主干道红线宽度13.5m和18m,园区弹性次干道红线宽度13.5m。道路网总长度约5.66公里,道路网密度约5.01公里/平方公里。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2年剑阁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全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42.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6.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为18.7微克/立方米;臭氧(第90百分位值)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值)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因此,规划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属于达标区。

本次规划环评进行的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数据显示,本次大气评价范围涉及的各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次规划区所涉及的河流主要是闻溪河,涉及地表水环境例行监测断面为市控剑公村闻溪河断面。根据《剑阁县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剑公村闻溪河断面1-12月平均水质为Ⅳ类,不满足Ⅲ类水质的要求。

因此,规划区涉及的地表水体为不达标水体。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地下水补充监测的各监测指标均能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

4、河流底泥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底泥监测点位的各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筛选值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规划区监测点位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规划区外城镇地区的监测点位检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6、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现状监测点位的昼间及夜间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四)规划及规划环评局部调整综合论证及建议

1、《报告书》针对规划的产业特点,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开展了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整改措施等。本次规划的实施,符合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等相关规划、政策的要求;在落实规划及规划环评提出的给水、排水方案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支撑规划实施,规划调整总体可行。

2、园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入园项目应结合《报告书》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方案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七、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9-2359305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28-84397567

附件: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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