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3-06-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剑阁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2

行政管理

行政奖励

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信息公开查询点

■信息公示栏





3

行政管理

行政确认

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4

行政检查

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5


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信息公开查询点





6

生态建设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7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8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9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10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信息公示栏





11

污染源监督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12

污染源信息发布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13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信访工作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14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15

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剑阁生态

环境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