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三强化”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发布日期:2023-06-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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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弘扬民族团结,共建法治剑阁”工作思路,把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将日常业务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机融合,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强化党建统领,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出实效。坚持党建引领民族团结工作,强化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目标,为民族团结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将创建工作列入了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我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集中学+自主学”的方式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认真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工作理论政策以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知识的丰富内涵。依托“周三夜学”固定载体、“学习强国”、“法治剑阁”微信公众号、“道中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日常学习,实现班子带头学、干部紧跟学、全员主动学,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结合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将加强统战和民族宗教普法内容纳入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泛向群众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载体,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微信普法、“互联网+”普法、志愿者入户宣传、法治宣讲会、法治大讲堂、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观看普法视频、设置法律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以及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送上丰富的“法治大餐”。

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全县提档升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64个,覆盖率达100%。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扩展涉少数民族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形式,进一步畅通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台账,完善窗口咨询,对少数民族维权案件,选派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律师办理案件,建立案件回访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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