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3年6月1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剑阁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剑乡振发〔2023〕25号),出现建设内容与资金不相符,主要原因是人员统计出错,业务不熟,现更正如下。
附件第13页序号101关于樵店乡七一村新建公厕一个补助资金4.12万元,更正为新建10立方米垃圾房4个资金4.12万元。
特此更正。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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