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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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第一次公示,但因后期园区规划名称、规划面积及产业定位发生了变更,现对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再次开展一次公示。再次公示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规划园区简介:剑阁县金剑工业园区位于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总规划面积112.93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青剑路、南至海螺沟大桥、西至五星村四组道路、北至五星村五组南侧,拟发展再生铝、装备制造等产业。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9-2359305

电子邮箱:5065621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28-8439756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区域;

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该区域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本园区规划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九)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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