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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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剑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事项和困难问题;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唐家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映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大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伏大德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程元军  县民政局局长

杨剑雄  县财政局局长

左文兴  县水利局局长

张智勇  县林业局局长

赵  旻  剑阁生态环境局局长

杜  铭  县气象局局长

何元俊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  雍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何元俊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提出,按照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站(股)负责同志担任,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普查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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