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决策和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我县定于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鸣放防灾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
二、警报信号
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鸣放范围
安装防空警报的乡镇和新老县城。
请全体民众熟知防灾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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