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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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023-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7995号、川(2018)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8018号

 

 

王绪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横七路北侧水映长岛6幢2-3-4号、2-3-5号

依据剑阁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823执恢188号作废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3年 5月 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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