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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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团剑阁县委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行使共青团剑阁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5.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来工作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国才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域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7.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为全县团员青年提供精神食粮,做好思想的引路人。我委将继续团结和凝聚各界青年力量,引领青少年进一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把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紧抓好。进一步深化主题系列活动;聚焦对青少年的思想引导,遵循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做到各有侧重、有效衔接。

2.进一步推进共青团改革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共青团改革和中学共青团改革,持续推进我县共青团改革相关工作,特别是要聚焦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以及更好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上下功夫,大抓基层,实现团组织在全体团员和全体青年中的有效覆盖。遵循实绩说服人的思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根据青年工作的新形势,开展新活动,激发团员青年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热情,广开言路,把集中反映团员智慧的建立性意见和建议反映到党政。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发挥共青团基层网络、青年志愿者、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观念引导,发挥创业青年等典型作用,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等活动,努力提升青年创新创业水平,挖掘农村青年潜力。围绕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持发扬“党有号召 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团的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剑阁及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4.坚持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

利用青年志愿者协会,推动志愿服务项目规范化发展。持续深化打造品牌项目,完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节假日旅游志愿服务、应急志愿服务等标准化志愿服务体系,继续常态化开展青春志愿系列志愿服务。

5.全面落实从严治团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部分。对标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保障共青团创新活力,培养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团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任务,坚持思想建团、制度治团、纪律管团、作风强团,从严管好团干部、团员、团组织,做到正本清源、名副其实,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更好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着力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肩负起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职责使命。坚持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要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牢从严治团的正确政治方向。树立全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使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贯彻始终。

第二部分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剑阁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团县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2635372.9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36363.82元,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费增加,及新增“遇剑”交友小程序经费等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收入预算2635372.99元,其中:上年结转539999.82元,占2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5373.17元,占7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支出预算2635372.99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292.99元,占40.76%;项目支出1561080.00元,占59.2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35372.99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36363.82元,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费增加,及新增“遇剑”交友小程序经费等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5373.17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999.8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6221.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23.04元、卫生健康支出39811.52元、住房保障支出59717.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5373.17 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68731.82元,主要原因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费增加,及新增“遇剑”交友小程序经费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3231.61元,占91.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07.36元,占3.65%;卫生健康支出38253.68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57380.52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76837.01元,主要用于:团县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06394.6元,主要用于:团县委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0000元,主要用于:团县委机关开展业务活动及项目工作的支出。如: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遇剑”交友小程序经费、青年人才联谊交友活动、团队工作活动保障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507.3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554.8元,主要用于:团县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98.88元,主要用于:团县委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7380.5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4292.99元,其中:

人员经费988781.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5511.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共青团剑阁县委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2000元,减少25%。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无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剑阁县委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共青团剑阁县委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511.33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6199.23元,减少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头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团剑阁县委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青团剑阁县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共青团剑阁县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97.37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3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03.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支出。如:剑阁县团代会经费、团队工作活动保障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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