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2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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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林业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七)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九)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十二)根据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

(十三)依法办理绿(林)地征用、占用,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

(十四)依法审核公园、广场、防护林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大型公建配套绿地等园林绿地建设项目的计划、规划和设计方案

(十五)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批、报批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十七)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八)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明确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实施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以林长制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努力推动林业资源大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跨越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抓好项目投资。扎实推进剑溪源生态治理专项债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和蜀道通透性改造项目等,优先推动重大项目快落地、快建设、早投产。二是突出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启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守好生态安全底线。三是推进林业发展。推进核桃、笋用竹及中药材三个示范园区建设,坚定扩面、增量、提质、创优四步同走,加速林业资源转化。

(三)落实工作推进。一是抓好重大项目落实。坚定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思想,深度挖掘资源,强化项目储备、向上争取,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各项重大项目落地落实。二是抓好森林资源保护。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织密自然资源保护网。三是抓好示范园区建设。以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扩面、提质、增效和创优“四步同走”,在产业品牌创建、基础设施配套、产业链条延伸和智能化管理上重点着力。

第二部分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6268333.14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5768877.58元,主要原因是目前仅为2023年年初预算数,项目资金未完全到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收入预算66268333.14元,其中:上年结转33509060.84元,占50.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59272.30元,占49.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支出预算66268333.14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3194.3元,占18.31%,项目支出54135138.84元,占81.6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268333.14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768877.58元,主要原因是目前仅为2023年年初预算数,项目资金未完全到位。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33509060.84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59272.30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372.48元、卫生健康支出621209.24元、节能环保支出6000元、农林水支出63463655.66元、住房保障支出930095.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59272.3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9512304.66元,主要原因是目前仅为2023年年初预算数,项目资金未完全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788.96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425394.48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638091.72元,占1.95%;农林水支出30844997.14元,占9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0788.9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269.0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125.4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000元,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329961.8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5737245.2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0200000元,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能源建设等方面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7745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45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反应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38091.7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33194.3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67994.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65199.5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林业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上升6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3辆,森林防火采购。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林业产业、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林业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林业局下属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33194.3元,比2022年预算数10284962.96元增加1848231.34元,上升17.9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变动,在职人员调资,人员经费上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林业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无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182.7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能源建设等方面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资源管理(项):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反应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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