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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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始终以“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根本遵循,服务全县“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2.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3.强化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弘扬“准确、及时、创新、奉献”的气象精神。

4.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法治建设。

第二部分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96027.55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7844.14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中未含2022年新进职工的人员、公用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896027.55元,其中:上年结转3170元,占0.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857.55元,占99.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896027.55元,其中:基本支出792857.55元,占88.49%;项目支出103170元,占11.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6027.55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7844.14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中未含2022年新进职工的人员、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857.5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67.36元、卫生健康支出14983.68元、住房保障支出22475.52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693600.99元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2857.5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4674.14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中未含2022年新进职工的人员、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67.36元,占18.47%;卫生健康支出14983.68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22475.52元,占2.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690430.99元,占77.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67.3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83.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2475.5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奖金等参公人员经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582430.99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气象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2857.55元,其中:

人员经费764922.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7934.7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下属局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934.73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9835.02元,增长54.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76.49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7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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