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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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四)根据学校规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五)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六)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七)做好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抓扶贫,助力乡村振兴,促教育机会公平;

(二)强党建,促进教育扶贫工作,全力迎接2023年脱贫验收工作,确保控辍保学一个都不能少,确保教育扶贫学生资助一个都不能少。

(三)抓民主管理,强根基,法制建设保航程;

(四)抓教研,扶教育,提效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建师生喜欢的学校,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学规范化进程,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五)抓德育、体育、艺术教育,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展示师生活力,激发青春正能量;

(六)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效率。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总编制8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80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79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79人,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第三部分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15111838.1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50322.66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时古校合并入剑阁县元山小学校,增加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15111838.10元,其中:上年结转1702330.56元,占11.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09507.54元,占88.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15111838.1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1309.13元,占85.97%;项目支出2120528.97元,占14.0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11838.1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增加3650322.66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时古校合并入剑阁县元山小学校,增加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09507.54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2330.5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元、教育支出12685407.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080.32元、卫生健康支出524540.16元、住房保障支出786810.24元、其他支出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409507.5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611300.79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时古校合并入剑阁县元山小学校,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11049076.82元,占82.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080.32元,占7.82%;卫生健康支出524540.16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786810.24元,占5.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9780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费用包括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71076.82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正常运转的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9080.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524540.16元,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包括在职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86810.24元,主要用于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91309.13元,其中:人员经费11566812.5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30616.00元、津贴补贴112980.00元、绩效工资2354721.04元,社会保险缴费1691744.75元、住房公积金等支出786810.24元、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经费5554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492.55元。公用经费1424496.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6235.25元、咨询费1500.00元、电费11500.00元、水费6000.00元、印刷费65304.75元、差旅费168037.00元、培训费58375.00元、维修(护)费123200.00元、公务接待费3800.00元、工会费78014.45元、福利费162530.10元等支出、邮电费2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元山小学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来我校开展培训专家、其他单位来我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00元,属于上年结转资金,用于乡村少年宫运转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元山小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元山小学校下属局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元山小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元山小学校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指部门实施学前教育方面的支出。

(四)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指部门实施小学教育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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