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内石油勘探(2023年)协调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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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中石油西南物探分公司将于2023年1月至12月在我县境内开展石油勘探作业。为确保此次勘探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在我县进行的石油勘探作业,目的是查清我县石油天然气的储量及分布情况,为布设大钻井位打下基础,对于进一步开发石油天然气,合理有效利用地下矿产资源,加快我县能源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勘探作业涉及国家能源安全,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保密措施,全力支持配合,确保此次石油勘探作业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教育

此次石油勘探涉及的乡镇和县级部门要切实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解释和保密教育工作。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有关石油勘探的相关视频、影像和图片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勘探或破坏勘探器材,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三、压实工作责任

此次石油勘探涉及农田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加强与勘探单位的沟通对接,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程序推进勘探工作;在勘探工作中,尽量不损坏群众的塘、库、井和房屋等,对难以避免的损害,由勘探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对阻碍勘探工作,截留、挪用补偿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明确责任分工

此次石油勘探作业的服务协调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所涉及的乡镇和县级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确保勘探工作顺利推进。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揽总和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为勘探工作提供支持、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办理石油勘探作业备案手续,指导城市规划区及周边地区施工作业点位的规划布设工作。

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指导相关乡镇做好青苗、林木及附属设施补偿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民爆物品审批和管理工作,依法处理窃取和哄抢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勘探作业期间排列电缆跨越公路、街道、河流时的协调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勘探作业期间排列电缆跨越湖泊和塘库堰时的协调工作。

县文旅体局:负责做好勘探作业期间跨越景区时的协调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勘探作业期间应急处突的协调工作。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勘探临时占用土地、林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赔付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施工顺利。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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