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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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68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437万元,省级资金400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主管部门

支持方向

资金分配(万元)

备注

金额

中央

省级

1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

7778

7278

500

2

县乡村振兴局

乡村建设、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

3750

2210

1540

3

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管理费

240

240

4

县水利局

农田水利

3000

2500

500

5

县交通运输局

农村道路、产业基础设施配套

2500

1900

600

6

县林业局

产业发展

1000

380

620

7

县发改局

产业发展

482

482

8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事务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

112

112

9

县国资金融事务中心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5575

5575

合计

24437

20437

4000

监督电话: 0839-6601878   0839-6601188

意见收集人:魏静  刘娟      邮箱:354102353@qq.com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63号


剑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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