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日期:2022-12-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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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剑阁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剑府办函〔202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剑阁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剑阁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

实  施  方  案

为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切实维护我县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概况。剑阁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地处龙门山脉北段东南侧,居嘉陵江上游西岸,北邻利州区、青川县,东邻苍溪县、阆中市,南与南部县、梓潼县接壤,西与江油市毗连,幅员面积3203.09平方公里。全县有林地面积259.57万亩,森林覆盖率52.75%。其中马尾松林面积13.5万亩,占林地面积的5.4%,分布于全县17个乡镇。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1.总体情况:2022年秋季枯死松树专项普查结果显示,全县共有死亡松树1467株,涉及15个乡镇55个村126个林业小班,涉及面积11087.46亩。

2.疫情发生区域:全县死亡松树中,病死松树有186株,面积904.42亩;风倒、倒头或水淹致死松树1281株,面积10183.04亩。在调查取样的344个样本中,鉴定松材线虫携带样本有20个,涉及剑门关、下寺等2个疫点镇的11个林业小班,面积904.42亩。

二、防治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以疫木除治为主,疫木清除率、枝丫伐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禁疫木流失和进入流通环节,病死松树数量下降50%。以媒介昆虫松墨天牛防治为辅,减少媒介昆虫种群数量。强化疫情监测,至2023年秋,力争再实现1个疫点无疫情(即下寺镇),且年内无新发疫点乡镇。

(二)防治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强化责任”的原则。

2.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3.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专群结合,联防联治的原则。

(三)防治任务。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和2022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以疫病松林小班为单位开展综合除治,彻底除治病死松树,防治面积11087.46亩。其中:病死树除治作业面积904.42亩,无害化处置病死、异常枯死和濒死松树10615株,覆膜掩盖伐桩10615株;媒介昆虫防治面积3万亩(在剑门关景区及周边紧邻村和下寺镇的部分松林内实施生物菌剂喷施作业)。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根据松材线虫病及疑似疫情小班分布情况,划分为除治区、重点防控区、预防区3个区域(详见附件6)。

1.除治区。2022年秋季专项普查发生疫病及有枯死松树分布的乡镇,涉及剑门关、下寺、普安、张王、东宝、秀钟、盐店、姚家、木马、开封、金仙、羊岭、鹤龄、白龙、店子等15个乡镇。清除山上所有病死树、衰弱树和濒死树。清理山下农户、涉木企业和涉木工程建设使用的松木及其制品。加强疫情监测和检疫封锁,严防疫情传播,在疫点发生小班及周边林区实施森林抚育0.6万亩,以此减少疫病传播机率。

2.重点防控区(疫情发生相邻乡镇)。涉及张王、汉阳、普安、江口、姚家、盐店等6个乡镇。强化枯死松树监测调查,加强检疫监管,严防疫情传入。

3.预防区(与疫情乡镇不相邻但有松树资源分布的乡镇)。涉及木马、柳沟、开封、元山、王河、公兴、白龙等7个乡镇,强化枯死松树监测,加强检疫封锁监管,严防疫情传入。

(二)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普查。

(1)日常监测。县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技术指导,乡镇负责日常监测,依托生态护林员、村组干部建立“县—乡—村”三级监测体系,落实网格化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实行“双线”管理制,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需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疫情监测,县级主管部门举报电话0839-6601798,0839-6601773,举报后经检测无误的,奖励首位举报人60元。

①监测范围。全县光纤、电缆、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以及商品包装松材材料、木材集散地周边、剑门关-翠云廊5A级景区和疫区毗邻松林区。

②监测内容。监测松树是否存在异常枯死、松针变色、树脂分泌、树干天牛蛀孔等情况,监测林区是否遗留松质光电缆盘、包装材料等。

③监测结果报送。疫点乡镇每月15日前向县林业局报送巡查结果,非疫点乡镇每月30日前向县林业局报送巡查监测结果。

(2)专项普查。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专业普查队伍开展专项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交通要道两旁、水库、风景区周围、厂矿、木材加工企业(市场)、建筑工地、城镇周围以及前几年出现病死松木较多的松林,全面掌握病死松木发生动态。在普查过程中,普查人员要利用无人机或人工手持GPS及其手机端调查APP、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相图等准确定位枯死松树。及时将病死松木数量、分布地点、死亡原因等情况汇总登记,发现松树异常枯死,规范取样及时送检,并对可疑样品送至省级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将检测鉴定结果报送至县松防领办。在专项普查工作结束后县松防领办要组织队伍对普查工作进行(抽样)检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3)取样检测。当发现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时,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规定取样,并将样品及时送至省级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4)疫情报告及疫情公布。经鉴定确认为新发松材线虫病疫点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将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面积、病死松树数量等情况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从速从严果断处置疫情。疫情未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2.疫木疫源材料除治。

(1)除治对象及数量。依据2022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全县共需除治病死、枯死、濒死松树10615株,其中:下寺镇、剑门关镇的11个疫点小班并向外延伸2000米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树共计1860株,其他乡镇伐除枯死树、濒死松树8755株,总面积11087.46亩。

(2)除治队伍组织。按照《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和《剑阁县招标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剑府办〔2020〕8号)等规定,2022年秋—2023年春枯死松树的采伐除治及安全处置实施单位,拟采取分区域分标段固定价随机抽取具有脱贫攻坚造林专业资质的专业合作社开展枯死松树除治处置工作(或由国有林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确定除治处置专业队伍)。

(3)集中除治时间。2022年11月—2023年2月底。

(4)除治处置及现场清理技术要求。为保障除治处置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各主体责任单位要开展以下操作。一是技术培训。在开展清理工作前,各乡镇、国有林场必须组织清理除治队伍进行技术规范培训,在施工期间,要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确保质量规范到位。二是安全保障。各乡镇、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在开展除治处置工作前,必须组织清理除治队伍进行安全培训,必须与清理除治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每位清理队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未投保的一律不得进场施工。同时,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施工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事件,政策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新发生疫情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①采伐除治要求。严格按《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22〕94号)技术标准,伐除林内所有死亡松树、可疑活立木、衰弱松树和濒死松树,采伐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伐桩需将树皮剥离干净,在横切面施药后再作密封处理。采伐后的林区内不得遗留直径大于1厘米的树干、树皮、树梢及枝丫,疫木伐除前需编号登记,采伐除治安全处置后销号。采伐除治实行“人锯对应,以锯定人”的监管措施,全面实行单株定位管理方式开展疫木除治,做好除治处置监管台账,严控质量和进度,严禁疫木流失。

②疫木安全处置要求。对国有林场(剑门工区)及剑门关镇区域内个别地势险要、交通不便、人迹罕至,且不能采取烧毁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采取就地钢丝网罩处理。其它有除治任务乡镇均采取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疫木处置,以乡镇、村和工区为单位选择1—2处集中安全焚烧处置点。将集中安全处置点位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安全处置,作业前应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获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后实施,作业中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引起森林火灾,并拍摄影像资料存档备查。对工程建设、电力线路、通讯塔和新农村建设等采伐的松树或商品包装松材制品,就地就近集中到空旷安全地带焚烧,一律禁止加工利用。

3.媒介昆虫防治。于2023年4月底前对剑门关镇及下寺镇部分重点松木林区实施松材线虫病生物菌剂喷施作业,作业防治面积3万亩。

4.强化检疫检查。

(1)加强疫木管理。一是停止松树商品性采伐。发生松材线虫病和出现疑似松材线虫病的乡镇只能实施除治性采伐,其余乡镇一律严禁采伐。二是严控松材调运。严禁调入和调出松科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发生松材线虫病和出现疑似松材线虫病的乡镇松质材料及其制品(集中安全处置的除外)严禁调出其辖区。未经检验批准,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科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调运时,必须做到证件齐全、货证相符、全程监管。三是严管松材利用。停止松科繁殖材料生产经营单位、松木及其制品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合法来源手续的松木及其制品。经批准从非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须向县森防站申报复检合格登记后方能使用;使用完结的松木及其制品应及时就地就近销毁,并做好处置台账。

(2)加强检疫监管。县松材线虫病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辖区内疫木采伐、运输和利用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涉木单位和涉木工程建设巡查,发现违规采伐、收购、加工、经营和利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及时报县林业部门查处,防止疫情扩散。建立和完善报检、承诺、台账等检疫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松木经营加工秩序。

(三)档案管理。县防治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都要建立及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档案(文字资料、标本、音像、图片、台账等),实行专人负责,如实记录死亡松树监测、疫木清理处置、宣传、疫情封锁、执法检疫、监管督察等防治措施开展情况。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

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相关乡镇防控工作开展检查验收。

(一)检查时间。2023年4—5月集中组织技术人员,全面检查2022年冬—2023年春疫木除治处置质量;2023年10月底前检查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效果和检疫监管情况,并核查秋季普查结果。

(二)检查验收方式。采取现场实地调查和检查、座谈和经验交流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丫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施工现场监管及专项档案建立等情况。

(四)防控效果评价通报。县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检查验收情况对相关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效果进行评价和通报,各项防治措施完成好的将给予表彰,验收不合格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资金预算

2022年—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共需经费403.42万元。其中,疫木除治费191.07万元,媒介昆虫防治114万元,疫情监测监管15万元,其他费用83.35万元(详见附件11),资金来源以国家、省级专项防治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资金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松材线虫病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要结合“林长制”考核机制与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治目标责任。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防意识。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防治措施等。要在重点防控林区交通要道设置宣传标牌横幅,制作松材线虫病视频、录音、画册,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动员林区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并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增强群防群治意识。

(三)加强疫情管控,维护生态安全。各疫点乡镇要在采伐限额内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后方可实施采伐作业。需申请追加采伐限额的,在追加限额批准后方可办证采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木及枯死松树除治为借口乱砍滥伐林木。加强除治林区的森林防火管理,疫木除治采伐的松木、松枝和采伐剩余物焚烧前需制定防火预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焚烧。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有序。一是强化技术保障。县林业局要适时开展除治专业队、乡镇林业工作站、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的监测和防治技术培训,加强疫木除治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二是强化安全保障。在开展枯死松树除治处置前做好安全作业培训,施工人员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伐桩处理中,严格药物管理,作业人员戴手套、口罩,作业后及时清洗;不得将药物丢弃在林间,确保除治处置工作安全进行。

附件:1.剑阁县松林资源分布图

2.剑阁县松材线虫病疫区分布示意图

3.剑阁县2022秋季普查枯死松树分布示意图

4.剑阁县2022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统计表

5.剑阁县2022年秋季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统计表

6.剑阁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分区示意图

7.剑阁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报审一览表

8.剑阁县2022年秋—2023年春松材线虫病病死松树除治一览表

9.剑阁县2022年秋—2023年春其他原因死松树除治一览表

10.剑阁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防治一览表

11.剑阁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概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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