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剑阁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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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剑阁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映儒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显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必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正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伏大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剑雄  县财政局局长

敬明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魏小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江珠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孟     康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三永  县司法局局长

李大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慧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左文兴  县水利局局长

罗映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新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绍思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熊丽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谢振宇  县税务局局长

李  霞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洋  县统计局负责人(主持工作)

王武成  县委群工局局长

王晓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唐永红  县教育局局长

王清平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局长

杜雄文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正乾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  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袁秀勤  人民银行剑阁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张永钦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赵  旻  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袁术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必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该工作岗位的人员自然接续,不再另行发文。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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