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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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20时起,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返岗首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乘坐高铁、跨县公共交通工具,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严格来(返)剑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入广即检”要求;重点地区来(返)剑风险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剑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入住酒店(民宿)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严格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和“一扫一测四查”(扫场所码、测体温、查健康码、查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通信行程卡、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前提下,有序开放景区景点及网吧、KTV、游戏厅、棋牌室、茶馆、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乐场所、酒吧、按摩店、足浴店等各类休闲娱乐场所和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体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严格执行防控要求,有序恢复正常管理秩序,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有序复诊(见相关公告),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继续暂停售卖“四类药品”。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三、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严控聚餐聚会活动,暂停举办

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

集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红事缓办,

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强化活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会议、论坛、培训等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人数规模,严格落实活动审批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向属地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备审批,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严格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按县教育局复学方案有序复学,“一校一策”细化防控方案,严格校门管理,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社会人员不进入校园,校内各类人员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覆盖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单位、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全县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主动扫场所码,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上班、不去公共场所。

感谢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当前,疫情尚未结束,解封不等于解防,无风险不等于零风险。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请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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