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受嘉陵江(亭子湖)流域小气候影响,本地降雨量偏少和上游来水量的减少,导致嘉陵江(亭子湖)水位持续走低,汛期反枯,而部分湖岸线露出众多沙滩和死水溏,鱼类搁浅其中。为了持续巩固“十年禁渔”成果,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期,鹤龄镇对亭子湖(鹤龄段)进行了全方位巡查,排除风险隐患。
9月21日下午,在分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按照鹤龄镇“十年禁渔”预案,鹤龄镇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等单位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分管领导作出具体行动安排:行动现场指挥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广元市生态渔业公司出动快艇,采取水陆两路协调配合开展行动。经过执法人员长达4小时对苍溪县与剑阁县(鹤龄段)相邻4公里水域进行了全面检查,缴获渔网20余张,将鱼放归湖内,将渔网运至七一电站处集中进行销毁。
今后,鹤龄镇将会持续加大渔政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共建共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常态化会商、研判、巡查,对重点涉及地段和人员蹲点值守,全面织密织牢嘉陵江亭子湖(鹤龄段)水域生态安全防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达到震慑作用,维护好一方渔业资源,杜绝类似非法捕捞行为在辖区内发生。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