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率先出台政策 金融支持返乡创业就业

发布日期:2022-09-27    浏览量:次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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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剑阁县人社局出台《剑阁县金融支持返乡创业就业十条措施》,加大对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吸引更多的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拿出“真金白银”激励创业。一是创业贷款财政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贴息政策规定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不超过20万元,创办的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超过300万元,按照相关政策利息给予部分补贴。二是自主创业财政补贴。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首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业,自依法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按规定给予1万元补贴。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最高给予90万元一次性补助。三是吸纳就业财政奖补。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开辟“绿色通道”助力创业。一是创新贷款担保模式。积极探索开办农民住房、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的抵质押贷款,扩大贷款的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办返乡创业信贷的延伸品种。二是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对返乡创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组合担保等给予差异化的政策支持,对守信创业人员简化贷款手续,优化审批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三是推进创业“见贷即担”。将返乡创业贷款纳入批量担保业务合作范围,引导地方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推进创业贷款“见贷即担”,提示金融服务返乡创业效能。

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创业。一是创业产业保险支持。深化“创业+保险”“信贷+保险”模式,对返乡创业人员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进行风险投保,发挥保险对返乡创业的保障作用。二是创业贷款纾困解困。对因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贷款到期后还款困难的返乡创业个人及小微企业,可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免收罚息复息、追加信贷支持、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助力返乡创业群体纾困解困。三是开展创业金融培训。针对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创业特点、需求和产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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