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量:次    来源: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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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编办函〔2022〕8号

黄娅代表:

你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普安城市综合执法的议案》(第8号建议)已收悉,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阅读了你的建议和方案,现就提案中所涉机构编制事项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普安镇综合执法体系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普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精神,2019年整合普安镇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执法资源和执法人员力量,建立了普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由普安镇领导班子兼任,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鼓励乡镇50岁以下的在编在岗人员应考取行政执法证。2021年取得行政执法证11人,2022年行政执法证考试报名93人,提高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扩大乡镇管理权限。普安镇作为全省第一批32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赋予在城镇建设、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行政权力279项,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

(三)健全执法运行机制。为确保综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印发《剑阁县县乡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以分管县委常委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常务)负责同志、29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并明确其会议、会商、通报、考评奖惩问责等制度。同时,指导普安镇建立了《普安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增强了县乡执法合力。

(四)加强派出(驻)机构管理。为加强乡镇工作统筹力度,我县出台了县级部门派出(驻)乡镇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明确在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派出(驻)机构进行工作考核时,乡镇的评价结果不低于考核权重的50%;在乡镇实行派出(驻)体制的县级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时,乡镇的评价结果不低于考核权重的30%,进一步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优化普安镇、宝轮镇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广编发〔2022〕26号)精神,立足普安镇对城镇管理、城市建设等方面有更多要求的实际,将在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统筹上再加大力度,确保普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

(二)加大赋权力度。根据《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将下放乡镇迫切需要的城市管理权限,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感谢你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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