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正式执行农业畜牧业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

发布日期:2022-08-31    浏览量:次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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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剑阁县《关于执行农业畜牧业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报告》经剑阁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剑阁县正式启动执行农业畜牧业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对拟执行的乡镇和相关部门发放相关政策文件,并进行政策宣传解释,明确执行范围为聘用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农业、畜牧兽医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业林业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的人员,对在编不在岗(林业、农业、畜牧兽医)的、借用的、请病(事)假的和因其他原因没在岗的人员不得纳入执行范围。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工资福利退休股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岗位和实际情况确定拟执行相关津贴的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先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通过党委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以文件形式进行报送,并报送相应的审核表和花名册至工资福利退休股审批。三是强化资料审核。工资福利退休股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后,依据前期对各单位摸底情况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报分管领导再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单位发回重报,并再次提醒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上报,对乱报,谎报,瞒报要严肃问责。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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