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剑阁县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范为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文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