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熊丽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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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2022年6月17日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熊丽蓉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李  勇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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